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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罐车乱象结果公布:不要慌,是个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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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5日的晚间,食安办终于公布了油罐车混运食用油案的调查结果,真相让我五味杂陈:

7个部门奔赴4省调查,最后终于逮住了害群之马——罐车冀E5476W、罐车冀E6365Z。

除此之外,“从各地清查情况看,截至目前,未发现其他同类问题。”

也就是说,这其煤制油食用油混运乱象是个例。

再说说处理结果吧:

1 被刑事的:运输公司管理人、车主、油罐车司机。

2 被行政处罚的:运输公司、物流公司、粮油公司等7家企业。

其中,中储粮油脂(天津)有限公司的罚款约286万元。

3 被追责问责的:相关分管同志。

这个结果让我想到了最近大火的游戏《黑神话:悟空》以及背后的那本名著。

你别说,经典就是经典,这小说揭示的规律和道理就是能经得起时间的检验,经得起历史的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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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感到安慰的是:

这次食安办认定此事是“性质极其恶劣,践踏道德底线和法律红线”,是典型的“行为违法犯罪”,必须严厉打击。

这正好回击了之前网上一些大v洗白的声音:

比如司马南说的:

“先别忙着夸调查记者和这家媒体。”

“把揭露油罐车乱象事件的这个媒体以及前线调查记者韩福涛等相关人员一同列为调查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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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沈逸说的:

“可以看看美方有多关心大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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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见,油罐车混运事件,并不存在一些大V所说的阴谋问题。

而是一个简简单单又振聋发聩的食品安全问题,关乎每一个人肠胃的问题。

更让我感到欣慰的是,食安办还表示,下一步将按照“全面清查、举一反三、打建结合、标本兼治”原则,持续深入开展油罐车混运食用油问题专项整治,并“欢迎来自媒体记者、人民群众等各种方式的社会监督”。

好,既然欢迎自媒体记者、人民群众监督了,我斗胆奉上界面新闻7月10的报道,里面说:

“即使是运输食用油司机遵守了不运化工油的底线要求,很多也经常会和泔水油、地沟油等非食用油进行混装混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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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问题来了,界面新闻是从哪里了解到的,能不能提供相关线索。

这里面的“很多”具体指哪些油罐车。

总不会仅仅是罐车冀E5476W、罐车冀E6365Z这两辆吧?

两辆总不能叫“很多”吧。

建议界面新闻积极向有关方面汇报调查结果,进行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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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之前《新京报》记者在《罐车运输乱象调查:卸完煤制油直接装运食用大豆油》一文中除了指出罐车冀E5476W、罐车冀E6365Z这两辆车外,还提到了:

“有罐车司机向新京报记者透露,食品类液体和化工液体运输混用且不清洗,已是罐车运输行业里公开的秘密。”

既然是公开的秘密,怎么就只查出两辆报道中涉事罐车?

是《新京报》记者的说法有误,还是别的什么原因?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关乎国民安全和健康,既然说到“全面清查、举一反三”,那我觉得还是要挖一挖的。

万一不只这两辆呢?

毕竟早在2015年,湖南《真相大调查》记者就曾揭露有毒化学品运输车违规运装食用油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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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调查既然坐实了中储粮油脂(天津)有限公司的违法事实。

怎么不见相关单位出来发表道歉声明,赔偿措施呢?

再者,既然“欢迎社会监督”。

那为什么事发之后,各种质疑涉事企业的文章又大量消失?

特别是某up主公布的两辆车的行车轨迹信息,其范围包括整个京津冀、宁夏、陕西、湖北、湖南和广东等大半个中国,涉及企业多达10多家,怎么后来也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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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我想引用《人民日报》对于此事的评论:

对于敷衍塞责渎职失职者,唯有严肃追责才能以儆效尤、廓清风气。对于目无法纪胆敢越法律红线者,唯有依法依规严惩不贷才能切实维护法律尊严、让食品安全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油罐车事件后,坊间高呼,“5个记者胜过100个监管部门”。

今天,《黑神话:悟空》大火,人们也是无比期盼大圣归来:

“今日欢呼孙大圣,只缘妖雾又重来。”

“金猴奋起千钧棒,玉宇澄清万里埃。”

为了维护法律尊严,廓清风气,望监管部门能多听听群众的意见,再深入地查一查。

游戏里打几只妖怪,最多是过过眼瘾。

只有打掉危害“食品安全”的妖怪,那才是真正地造福社会,造福苍生。

请下下决心,从源头上整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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