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几个鸡蛋,卖几斤花生,卖几碗水饺......罚起款来,动不动就是几万。最典型的是福州闽侯农民卖韭菜获利14元,罚款10万元。
为什么罚得这么狠,罚得这么起劲?最主要的原因是公职人员有利可图。别以为罚款进不了私人腰包,逼人行贿就大有文章可做。如果只罚几百元,一包香烟就摆平了。罚你几万,你想行贿摆平,不要几千也要几百。而且收了你的行贿,你还要千恩万谢地感谢他的大恩大德。
另一方面,乱罚款一点事没有。如果骂人、打人等,可能挨批评,甚至被开除公职。罚款是依法行政,还可以叫法院强制执行等。即便没罚到,也可能得到领导的表扬或重用。
如何杜绝此类现象?首先要破除执行公务千错万错不算错的观念。其次,要破除胡乱套用法律也是依法行政的观念。再者,要坚决反对把收受贿赂说成收受好处费。
封建社会有刑不上大夫的说法。把收受贿赂说成收受好处费等,在一定程度上可认定为刑不上执法人员。
另一方面,要强化执法犯法罪加一等的办案理念。其实,天价罚款无异于敲诈勒索。
乱世必须用重典,乱罚款已经乱到如此地步,再不用重典无异于姑息养奸
(说明:上述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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